齊克果
討論存在主義,可以從「存在」一詞的特殊用法談起,而第一位必須提到的人物就是齊克果。
齊克果是丹麥人,具有宗教性的家庭背景。他的父親是一位牧師,從小就栽培他,希望他從事這方面的工作。西方文化的精華,甚至可以說任何文化的精華,都體現在宗教信仰之中。無論人們的日常生活如何乏善可陳,都能夠藉由宗教信仰凝聚出深刻的文化傳統。舉例來說,在設計宗教建築時一定希望它能夠長久保存,因為它不是給人住的,而是給神或佛這種超越的神明居住的。也因此,人們會將這些建築建造得金碧輝煌,藉由這種具體方式來展示人類心靈的嚮往。
雖然齊克果在宗教氣氛的傳統下成長,但是他不但不迷信,反而更深刻地去思考「什麼是人生?」這個問題。
齊克果的父親雖然是一位牧師,但是人生經驗相當複雜,他安排齊克果接受最好的教育,希望藉此彌補自己的過失。嚴格的管教使齊克果的性格顯得早熟,與一般人格格不入。譬如,他在宴會上同別人聊天聊到最開心的時候,往往會忽然產生一個念頭,覺得自己非常可恥,竟然與群眾處得這麼愉快。
齊克果只有在離開群眾的時候才覺得自己關懷群眾,若是與群眾在一起則會感到噁心不已。他認為群眾基本上是「庸俗」的,聊天的話題總是離不開日常生活的食衣住行、流行娛樂。雖然,這其實是相當正常的事情。可是齊克果對這些言論卻非常不能忍受,他有一次甚至說:「每當我在宴會中和別人談笑風生時,就會有一種衝動,想拿一把槍自殺算了!」因為他覺得這種生活充其量不過是在浪費時間、浪費生命。
存在是選擇成為自己的可能性
存在主義的「存在」(Being)一詞本身,就是一個值得注意的題材,因為只有「人」有資格使用這兩個字。如果我問:「桌子存在嗎?椅子存在嗎?」這個問題其實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無論你問不問這個問題,這些東西都是原來的樣子,不會改變。宇宙萬物之中,除了人之外,都沒有資格使用「存在」這兩個字,因為「存在」不只是一個名詞,更是一個動詞—「存在」不是死的,而是活的、有生命力的、能夠自由的選擇。換句話說,存在就是「抉擇」,就是「選擇成為自己的可能性」。
人在作選擇的時候有兩種可能,第一種是選擇不成為自己,第二種是選擇成為自己。第一種選擇顯然比較容易,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習慣偽裝自己、遮蔽自己內心真實的情感,扮演別人所期待的角色,而從來不作真誠的抉擇,因為我們害怕真誠的抉擇會讓自己與他人發生衝突。
齊克果把「存在」的概念從名詞變成動詞,凸顯出「自由抉擇」的內涵。然而他也認為,儘管在宇宙萬物中,唯有人有資格使用「存在」二字,卻很少人真正去使用。齊克果曾經提過一個生動的例子做為比喻:人生就好像一個酒醉的農夫駕著馬車回家,表面上是農夫駕馬車,事實上是老馬拖著農夫回家。因為農夫喝醉了,根本沒有清醒的意識,然而老馬識途,因此能夠把農夫拖回家。
人的一生就猶如走在回家的路上,大部分時間都在昏睡之中。只有當一個人清醒的時候才能夠決定自己真正要走的路、作真正的自己。因此當代很多議題,如「為自己活」、「作你自己」等,都是由存在主義啟發出來的。
齊克果提出「存在」這個議題之後,嘗試以各種方式來表達。他本身是位作家,作品也具有文學性,相較於哲學著作容易讓人望而生畏,他的表達方式顯得更能夠震撼人心,透過特殊場景、情節、人物的鋪陳,讓許多人猶如置身在一種人與人的互動關係之中。
人生三絕望
齊克果曾經訂婚,卻因為覺得沒有人能真正了解他的內心而解除婚約,儘管未婚妻苦苦哀求,都無法改變他的決定。然而,他的未婚妻後來和別人談戀愛,齊克果又捨不得。由此可知,齊克果內心世界所呈現出的是一種孤絕而特殊的狀態,一般人確實難以親近和了解。
齊克果指出,人生有三種絕望:不知道有自我、不願意有自我,和不能夠有自我。「絕望」看起來似乎是相當普通的兩個字,但內涵卻很特別。一般人談到絕望時,可能會想到失業的絕望、落榜的絕望、房子倒塌的絕望等,事實上,這些都不能算是真正的絕望。真正的絕望是一種內在的體驗,無關乎外在目標的達成與否。
(一)不知道有自我:
這種絕望是指,一個人在世界上奮鬥了許久,卻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麼。有追求代表有欲望,有欲望則代表一個人願意激發內在潛能,朝著目標奮鬥。然而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追求什麼,也不知道追求什麼才能得到真正的安頓,這是由於我們不知道有「自我」。
從小我們就被教導、被塑造來迎合社會的需要,學習如何追求成功。然而,這種成功是相當外在化的(擁有車子、房子、家庭……),人的生命絕對不應該只以這些為滿足。因此齊克果認為,如果人不知道有自我,庸庸碌碌過了一生,到最後也只是一場空,這樣的人生沒有什麼意義。
(二)不願意有自我:
當一個人發現了自我之後,接下來必須問「願不願意有自我?」有些人發現自我以後,卻不願意有自我,因為要獨自面對自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很多年輕人隨時帶著手機,讓自己顯得很忙碌,在校園裡面一邊走路、一邊講電話,行色匆匆,似乎自己是很重要的人物。然而,真的是這樣嗎?其實很多時候不一定非這樣不可。此外,有了自我,就意味著人必須開始為自己負責,而為自己負責的快樂可能遠遠比不上不要有自我。
莊子曾說:「泉涸,魚相處於陸,相呴以濕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於江湖。」意思是說,當泉水乾了以後,魚躺在陸地上,必須互相吹氣濕潤,讓彼此都可以活下去,這時候魚知道自己是魚,卻活得很辛苦。只有當魚回到水中而忘了自己是魚,才是魚最快樂的時候。人卻不一樣,或許當人在群眾之中而忘記自己是誰的確很快樂,但是這種快樂無法持久,因為群眾的聚集總有散場的一刻,人最終必須獨自面對自己。莊子的比喻中所說的「水」,是指道家的「道」;而與群眾相處時的熱鬧氣氛,正是「相呴以濕,相濡以沫」,最後轉眼成空。
我這麼多年以來,一直很少參加應酬,就是因為我不喜歡散場之後孤寂的感覺。譬如,我們有時候和朋友聚餐,大家一起吃飯、喝酒相當開心。然而,正當所有人酒酣耳熱,高興得忘我時,餐廳卻到了該打烊的時間。這好像突然之間被澆了一盆冷水,發現原來所有的快樂都只是幻覺,之後又必須重新回到現實世界之中。
一個人是否要成為自我,必須透過自己的選擇。如果不願意成為自我,也會感覺到絕望(不願意成為自我又能成為誰呢?)。這就是「不願意有自我」的絕望。
(三)不能夠有自我:
假設一個人願意成為自我,努力做一個真誠的人,最後卻發現不能成為自我,不能「有」自我(存在主義用到「有」這個字時,並非真的是指「有」,而是指「是」的意思),這時候常會覺得自己能力不夠,而必須走很長的路來實現自我,因此會感到非常絕望。堅持自己的道路非常孤單,而堅持下去是否有好的結果,更是未知數。
齊克果是一個宗教信徒,因此他透過對宗教的信仰來面對這種不確定感。他曾說:「一個人如果不信神、不做宗教徒,還不如自殺算了。」這是因為透過宗教,能夠讓人作出抉擇,並且活出特定的生命型態。
人生三階段
齊克果認為人生有三個階段:感性階段、倫理階段、宗教階段。
(一)感性階段:
一個人在青少年階段往往會以感性為主,所謂「感性」,用一句話來形容,就是「今朝有酒今朝醉」。這句話用了兩個「今朝」,是為了強調他不想昨天,也不想明天,而只看當下、現在。昨天發生的事已經過去了,悔恨又能如何?同樣的,即使我告訴你:「今天好好努力,明天就會有好的成果。」可是有沒有明天呢?台灣時常發生地震,誰知道自己是不是哪一天睡著就再也無法醒過來了。
由上述可知,感性階段的心態是偏向享樂主義的。享樂並沒有什麼不對,但是必須先思考兩個問題:
第一,享樂分為很多層次,若只把享樂定位在身體的、本能的需要,是屬於較低的層次。因為人的生命有整體的需求,而感官的滿足來得快、去得快,刺激必須不斷增強,但是效果則會漸漸遞減,到最後變成完全沒有自我,活在一個官能的流動過程之中,這種享樂的背後實際上是痛苦。比較高境界的享樂不容易得到,但得到以後能夠長久保持,而且這種快樂是內求於己,而非倚賴其他的因素和條件。因為越是倚賴外在的條件來滿足,這種享樂就越沒有保障。
西方有許多主張快樂主義的流派,譬如希臘羅馬時代,以伊比鳩魯斯(Epicurus, 342-270B.C.)為主的伊比鳩魯斯學派(Epicureanism)。這個學派是典型的享樂主義,但是他們的主張是一種溫和的禁欲主義。這是由於他們了解,唯有溫和的自我節制,才能夠長期保持真正的快樂。
第二個問題則必須考慮自己本身的性向,以及人生的目的。很多時候人要達成一個偉大的目的,必須經過許多痛苦的考驗,尤其目標越高尚、越偉大時,過程就會越辛苦。牛頓說過:「天才只是長久的耐苦。」當一個人認定了值得奮鬥的目標,了解那就是他的召喚(Calling),而努力去拼湊屬於自己的圖案,他的人生才有意義,反之則不過消消散散地度過一生罷了。
感性階段的特色是「外馳」,亦即「向外追逐」。這個階段的人到最後會感到憂鬱(melancholy),因為他們會覺得只有今天沒有明天,而過去的自己又不再回來,因此生命好像落在中間、無所依恃。此時人們會開始思考:「為什麼我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呢?」這就如同置身在懸崖邊,前方是一片迷霧,必須自己選擇是否要「跳」(注2)過去。若選擇跳過去,就進入了倫理階段。
(二)倫理階段:
此一階段的特色是「向內要求自己」,把過去、現在、未來連貫起來,如此一來,生命就完整了。舉例來說,如果我告訴所有同學下星期要考試,那麼下星期一定要實現這個承諾,否則就是沒有倫理的觀念。如果我下星期到學校,因為心情很好,臨時決定不考試,固然皆大歡喜,但這樣等於過去和現在沒有連貫,生命無法完整。
然而,倫理階段並不是終點,仍然要繼續往上提升。我們之前曾經提過,七大死罪中的第一罪就是驕傲,一個人有了道德之後,便很容易出現「道德上的驕傲」,好像政治人物在掌權之後,很容易出現一種民粹主義所造成的「權力的驕傲」,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人民選出來的,所以比別人高一等。然而,道德的驕傲更為可怕,當一個人在道德上反省自己、肯定自己的時候(如沒騙過人、沒毀謗過人、沒殺過人等),便會開始產生驕傲的心態。
事實上,一個人在道德上不曾有過失,並不盡然表示他的道德水平真的優於其他人,有可能只是因為他不曾受過真正的誘惑和試探。例如,有人拿一份公文叫你簽名,只要簽了就可以賺一大筆錢,難道你的內心不會掙扎嗎?換句話說,很多時候只是我們沒有機會碰到這種事情罷了。
(三)宗教的階段:
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面臨兩難的抉擇,或遇上道德的困境,這個時候則必須「依祂」。本質上人的生命是脆弱的,而能力也是有限的,所以宗教裡面的「依祂」也是一種真誠的表現。
經過實實在在的反省,會發現自己的生命在很多方面非常脆弱,接受這個事實,並且認識宇宙之中有更大的力量,祂是生命的來源,也是生命的歸宿,如果沒有祂,人的生命根本不可靠,就如同風一吹過,蘆葦就折斷了一般。若人不運用理智去想得透徹,那麼他的生命可以說是毫無價值、毫無尊嚴可言。
因此,這個時候我們必須問自己是否要「跳」過去—跳過去尋找一個「祂」。這個「祂」並不是指向外追求,而是找到了自己生命的基礎,也就是誠心皈依了宗教信仰。
齊克果為「存在」這兩個字,揭示了新的意義,讓我們思考的角度開始轉變:把人的生命當作一種在每個剎那之間作抉擇,選擇成為自己的過程。存在是一個不斷重複的過程,而這個過程所需要的就是「選擇成為自己」,做一個真誠的人。所謂真誠的人,就是要對自己負責、忠於自己。
許多哲學家都說過類似的話,譬如孔子曾說:「匿怨而友其人,左丘明恥之,丘亦恥之。」(論語.公冶長)亦即,對孔子而言,把對一個人的怨恨隱藏起來,而在表面上做朋友,是一件令人不齒、不屑的行為。一個人要有所不為,才能夠有所為,而這也正是存在主義所要警醒我們的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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