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塞爾幼年喪母,深刻體驗了孤獨。他學會以戲劇來製造對話機會,八歲即寫過兩篇劇本,此後一直以文學創作來展現他的思想。哲學方面的代表作為《形上日記》,亦即以日記寫下他的形上沉思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,他體驗了「存在」是有血有肉的生命,不能被當成抽象的號碼或數字。這位法國哲學家特別指出:「是」不等於「有」,「奧祕」不等於「問題」,以及「我與你」不等於「我與他」。從這三點可以引發正面而積極的入世情懷。
是(Being)≠有(Having)
許多人喜歡問:「我擁有什麼?」然而實際上,一個人「有」的越多,就越不「是」他自己;因為一個人擁有的越多,越沒有時間作自己。
存在主義有一句名言叫作:「To possess is to be possessed.(擁有就是被擁有)」舉例來說,我擁有一輛車子,就等於我被這輛車子所擁有,因為我必須時常擔心:「我的車有沒有被拖吊?停車費還沒繳怎麼辦?」又如我有一個朋友,他很辛苦地工作賺錢,以前租房子,後來終於自己買了一棟房子。他擁有了這棟房子,而他也被這房子所擁有。後來他拚命賺錢,買了五棟房子,從此以後就更累了,因為他一個月有一半時間都在煩惱房子的問題:租給別人怕收不到租金,收到租金又擔心別人以後不肯搬走,景氣不好的時候還憂慮房子跌價,然後每年還要繳一堆稅金。幾年辛苦下來,生活品質反而下降了。
由此可知,擁有的東西太多時,人的生命內涵以及注意力就分散了,最後反而會被擁有物所擁有,變成了擁有物的奴隸,以致精疲力竭,喪失了人生的意義。你所「有」的越多,你所「是」的就越少;這二者常是呈現反比的。
當然,這只是要提醒人,不要去擁有一些不需要的東西,並不意味著什麼都不必擁有。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必須是我們所能夠掌握的,也就是現代人所講的「簡樸生活」。
簡樸生活要把握兩個原則,第一個原則就是「東西用到壞為止」。舉例來說,我的舊眼鏡戴了將近十年,鏡片都已經起花了。最近因為看不清手邊的東西,把眼鏡拿下來檢查時,才發現這副眼鏡實在已經老舊到不能用了,所以才換了副新的。這就是一種習慣,我們不應該把還可以用的東西丟棄,因為任何東西的存在,無論它是什麼材質,若是沒有充分被利用,那麼它作為這樣東西本身的價值就被忽略了。
下課時,我常常最後一個離開教室,有時候發現桌上有幾支原字筆,就會撿回去用。為什麼學生會把筆丟在桌上呢?因為原子筆很便宜,丟了一支沒什麼了不起,所以很多人一點都不在乎,也不會在發現遺失之後回教室找,結果這些筆就變成垃圾了。我常常寫文章,所以看到筆與紙都覺得特別親切,只要是可以用的筆,就算被丟在地上,我都會撿起來用。這就是養成一種不願意浪費東西的習慣。
第二個原則是「不擁有不需要的東西」。我們可以做個實驗,就是把自己的皮包打開,檢查裡面所有的東西,看看是不是每一樣東西都是必要的。把握這兩個原則,才能夠做到不浪費的「簡樸生活」。
奧秘(Mystery)≠問題(Problem)
我們常會認為這個世界上有青少年問題、家庭問題、老人問題等各類關於人的問題。事實上,凡是與人有關的其實都不能稱為問題,因為凡是問題就預設了一種解決的方法。也就是說,如果找到解決的方法,問題自然會消失。但是,屬於人類的問題永遠都不會消失,這是因為人本身就是問題的製造者和解決者。因此,對於人類,應該以「奧祕」形容之。
奧祕與問題的差別在於:問題是預設了有一個正確的答案,可以解消問題;奧祕則否,我們只能夠跟它一起生活。舉例來說,假設我們現在看到一個問題青少年,我們不應該認為他有問題,而以為只要把問題找出來,給他一個答案,問題就解決了。要解決問題,唯有跟他一起生活,把他當做「奧祕」對待,而不是當做「問題」解決。
我們和人來往,都希望彼此的相處永遠沒有問題,但是這種奢望是不可能實現的。說得更明白一點,如果我們跟朋友在一起都沒有問題,代表彼此之間其實沒什麼感情,因為人是奧祕,不可能沒有問題。
我與你(I-You)≠我與他(I-He)
「我與你」是指一種說話的場景,我如果問:「How are you?(你好嗎?)」你會回答:「I am fine,thank you,and you?(我很好,謝謝你,那你呢?)」。由此可知,「I」與「You」可以對等代換,我說「你」的時候,「你」一定在我面前出現(presence)。「你」在我面前,因此與我是平等互動的:當我說「你」的時候,這個「你」是「我」;而「你」回答的時候,「我」就變成了「你」。
所謂的「他」,是不在眼前的,也就是缺席(absence)的。譬如我現在說:「張三如何如何……」,由於張三不在現場,所以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:相反的,當我問:「你今天怎麼沒有來?」你立刻可以提出解釋,說自己有正當理由。因此,我們和人相處,應該要用「我與你」的關係來取代「我與他」的關係。因為我們在同別人來往的時候,若把他當成「你」,就代表尊重他;相反的,若把他當做「他」,便不是如此了。
就一般人的習慣而言,當一個人不在我們面前的時候,我們通常會用比較直接、尖銳,甚至刻薄的方式批評他,然而,當那個人出現在眼前的時候,我們卻會用不同的方式批評他,或許比較委婉、比較保留。舉例來說,在上課的時候批評一個不在場的人,可能把他罵得很嚴重,同學也都聽得很過癮。下次上課的時候,這個人也出席了這堂課,現在提到他的時候,就會說一些婉轉的話,就算必須批評他的缺點,也會補充稱讚他的優點。
一般人平常是不是也如此?在一起聊天的時候,如果提到某個不在場的人,那麼批評起來就肆無忌憚。聽到有人罵他,就算明明知道他是被冤枉的,也懶得替他辯護;相反的,如果這個人在現場,那麼大家的態度又不一樣了。由此可知,我們對一個人的批評,和他在不在現場有很大的關係,而這也說明了,我們大多數人都不符合存在主義的要求。
事實上,在他人面前不敢說出口的話,在他背後,也不應該說。同樣的,當我們在背後批評他人的時候,也要想:「在他的面前我是不是也能說出相同的話?」如果我們對待任何人,都像他在現場一樣,那麼我們的言行就會比較謹慎,這樣才算是符合存在主義的要求。
人生=旅行的過程
人活在世界上都只是旅客或過客,而不是歸人。既然只是旅客,又何必在意自己「有」什麼呢?我們應該在意的是,自己「是」什麼、如何「作自己」。人生所有的一切,最後都不能帶走,所以我們要懂得「與人分享」的道理,分享不單單指財務方面的分享,還包括了關懷、知識、信念,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尊重。
很多人都有參加旅行團的經驗,在那段時間大家真的會互相幫助,如果到國外唸書,那更是情同手足。然而,一旦回到了自己的家鄉,似乎整個態度就轉變了,因為故鄉會讓我們覺得有恃無恐。
事實上,人生整個說起來就是一個旅行的過程,人與人之間因為緣分而有機會在一起。相處的時間可能並不長,在此之後就各分東西,繼續走向自己的未來。因此我們必須做到「捨得」,並且在當下去珍惜及感受相處的緣分,因為這些過程,只能留待將來回憶。若是捨不得,繼續堅持原來的那份情感,最後恐怕也只會變得不堪,甚至可能覺得自己受到了某種束縛。